川教考院〔2019〕98号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院校自考办:
我省2019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将于近期开始,为做好本次办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院校自考办要严格按照《四川省2019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日程安排表》(详见附件1),结合本地(校)实际安排好具体工作,并提前周知考生。
二、工作流程
本次毕业申请由考生从新版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考生端(网址为https://zk.sceea.cn)提交,准考证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院校自考办现场受理考生的毕业申请材料并通过新系统管理端(网址为https://zkk.sceea.cn)逐级审核(详见附件2)。
三、毕业审核
市(州)招生考试机构、院校自考办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新系统中相关申请的审核工作,对毕业申请数据的具体操作方式请参照《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用户培训资料(2019年)》执行。技术咨询电话:028-85176802。
(一)毕业申请审核
新系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设置毕业条件,符合相关专业毕业条件的考生具有本次申请该专业毕业的资格。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已经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对其在新系统中的前置学历申请审核,否则毕业申请无法成功提交。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院校自考办要结合考生在新系统中提交的毕业申请信息和现场提交毕业申请材料,认真审核考生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是否与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一致,照片是否符合毕业要求)和毕业专业(新系统中和材料上申请的毕业专业是否一致)。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文件)收取考生毕业生审定费30元/人,并在系统中处理审核结果,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详见附件3)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署章,同时发放《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并指导其认真填写。
凡未完成新系统中提交毕业申请、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或缴费的考生,不予受理其毕业申请。若考生考籍信息不全、错误或照片不符合要求,经办人应告知考生须申请补全信息或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更改考籍,更改正确后在下次毕业申请期间再次提交毕业申请。
(二)停考专业毕业审核
停考专业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申请若无法在新系统中提交,准考证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院校自考办应受理考生的现场申请,认真审核考生的专业毕业条件和个人信息(要求同毕业申请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毕业申请表》(详见附件4)上签署意见并署章,并在考生申请当日及时联系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联系电话:028-85193579,工作QQ:16539824,待审核结果反馈后,再通知考生在新系统中上传毕业申请。
(三)同一准考证号办理第二个专业毕业审核
申请办理同一准考证号第二个专业毕业的考生,首先须在考生端申请更改准考证号,申请提交后更改即时生效,考生须使用新生成的准考证号完成毕业申请流程,各级招生考试机构、院校自考办按照“毕业申请审核”流程进行审核。
另外,若考生的毕业证书遗失或损毁,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院校自考办应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其办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的申请。对《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申请表》(详见附件5)上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新系统中录入申请信息并提交。对2005年12月及以后的毕业生(已摄像),使用办证时的照片,不再收取考生照片;2005年12月以前的毕业生,应提交二寸蓝底照片两张。
四、材料上报
市(州)招生考试机构、院校自考办应在2019年12月13日前将申请材料汇总整理后,报送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考籍工作分管负责人(详见附件6)并完成交接手续。凡因上报的材料不清晰、不规范或逾期上报,造成考生不能办理毕业证书的由上报单位负责。
(一)毕业申请上报材料(含停考专业毕业申请材料):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资格及材料审查责任书》(详见附件7);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毕业申请材料交接表》(详见附件8)两份;
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19·2次毕业申请名单》(新系统打印)
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和材料(按毕业申请名单排序);
(二)毕业证明申请上报材料: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毕业申请材料交接表》两份(有毕业申请的单位不在重复填报)
2.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19·2次毕业证明申请名单》(新系统打印)
3.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申请表》(按毕业证明申请名单排序)
五、其他事项
(一)省教育考试院定于2019年12月17日至20日集中审查考生毕业申请,12月23日至27日统一办理毕业证书。相关工作人员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抽调,请有关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和院校自考办按照《四川省2019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人员抽调安排表》(详见附件9),届时指派工作人员参加毕业申请材料的审查工作。所派工作人员的姓名、性别、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请于2019年11月3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902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5178947,工作QQ:270523030,工作期间食宿自理。
(二)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138号)精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工作应在颁发毕业证书之前。省教育考试院在接收教育部考试中心对本次注册结果反馈后,通知并逐级下发毕业证书。
(三)本次审查办理毕业证书工作结束后,请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院校自考办到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做好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学籍档案的领取、发放和登记工作。在考生领取毕业证书前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收回。待毕业生学籍表下发后,将原件粘贴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内,与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一同放入考生档案袋中,并与考生当面进行密封。对本次毕业审核结果有疑问的考生,要做好解释工作。
(四)按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要求,因漏报、错报毕(结)业证书注册信息而影响毕(结)业生就业或造成其它后果的,由漏报、错报单位负责。
(五)办理毕业证书期间,不受理更改考籍、课程免试、等业务的申请。
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院校自考办要高度重视,提前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工作人员和设备要落实到位,要指定精通自考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政策解释和考生毕业申请受理工作,确保本次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
1.四川省2019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日程安排表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流程图(管理端)
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
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毕业申请表
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申请表
6.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考籍工作分工表
7.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资格及材料审查责任书
8.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毕业申请材料交接表
9.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人员抽调安排表
10.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受理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的通告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10月25日
附件1
四川省2019年下半年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 间 |
工作内容 |
备注 |
11月11日至17日 |
开通前置学历审核申请业务功能 考生提交前置学历申请 (本次预申请本科毕业考生) |
新系统考生端 |
11月18日至22日 |
前置学历审核和结果反馈 |
省教育考试院 新系统考生端 |
11月25日至29日 |
开通毕业申请、 更改准考证号申请业务功能 1.考生提交毕业申请 2.考生提交准考证号更改申请 (同一准考证第二专业毕业考生) 3.因专业停考无法提交毕业申请的考生填写《停考专业毕业申请表》并现场提交准考证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 |
新系统考生端 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 院校自考办 省教育考试院 |
12月2日-6日 |
现场受理、审核 1.毕业申请材料 2.毕业证明申请材料,并录入信息 |
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 院校自考办 |
12月13日前 |
新系统中完成该级审核并上报 毕业申请和毕业证明申请纸质材料 |
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 院校自考办 |
12月17日至20日 12月23日至27日 |
集中审查毕业申请 办理毕业证书 |
省教育考试院 |
12月30日至 2020年1月6日 |
主考院校领取毕业证书署章 |
省教育考试院 院校自考办 |
1月上旬 |
毕业信息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 进行电子注册 |
省教育考试院 |
2月中旬 |
领取、发放毕业证书 和毕业生学籍表 |
省教育考试院 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 院校自考办 |
附件2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流程图(管理端)
附件3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
准考证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身份证号 |
|
|
|
|
|
拟申请毕业专业名称: 专业编码: |
已核对本人毕业信息正确无误。 考生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单位署章) |
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单位署章) |
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组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
附件4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毕业申请表
准考证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身份证号 |
|
|
|
|
|
拟毕业专业名称和编码 |
停考课程名称和编码 |
替代课程名称和编码 |
|
|
|
已核本人毕业信息正确无误。 考生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单位署章) |
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单位署章) |
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组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
附件5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申请表
毕业生姓名 |
|
准考证号 |
|
毕业专业名称 |
|
毕业学历层次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毕业证书编号 |
|
毕业院校名称 |
|
毕业时间 |
|
申请理由(参加自考的基本情况,遗失或损毁原因): |
本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所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簿复印件; 3. 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其中之一); 4. 2005年12月以前的毕业需提交两张两寸蓝底照片; 5.颁证后若姓名或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发生变更的,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合法证明材料复印件。 |
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审核时间: 年 月 日 审核单位(署章): |
市(州)招生考试机构、院校自考办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审核时间: 年 月 日 审核单位(署章): |
注:1. 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
2.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市(州)招生考试机构、院校自考办留存,一份上交省教育考试院。
附件6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考籍工作分工表
负责人 |
管理单位代码 |
管理单位名称 |
管理单位代码 |
管理单位名称 |
曹霞 (联系电话:028-85178745) |
0101/0107 |
四川大学 |
0112 |
成都体育学院 |
0184 |
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 |
0701 |
西南科技大学 |
1001 |
内江师范学院 |
3002 |
四川文理学院 |
7002 |
四川法商专修学院 |
7006 |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 |
7014 |
四川经济专修学院 |
9028 |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
以及21个市(州)招生考试机构 |
鲁委 (联系电话:028-85178947) |
0102 |
成都医学院 |
0104 |
四川师范大学 |
0105 |
西南财经大学 |
0106 |
西南交通大学 |
0108 |
电子科技大学 |
0113 |
成都中医药大学 |
0121/8009 |
四川旅游学院 |
0122 |
西南民族大学 |
0125 |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
0131 |
成都大学 |
0132 |
成都理工大学 |
0181 |
西华大学 |
0182 |
成都师范学院 |
0301/0322 |
四川轻化工大学 |
0401 |
攀枝花学院 |
0501 |
西南医科大学 |
0681 |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
0703 |
绵阳师范学院 |
1101 |
乐山师范学院 |
1301 |
西南石油大学 |
1304 |
西华师范大学 |
1501 |
宜宾学院 |
3101 |
四川农业大学 |
3401 |
西昌学院 |
7001 |
成都嘉华建筑专修学院 |
7003 |
四川外语专修学院 |
7007 |
四川爱华学院 |
7008 |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
7009 |
四川天一学院 |
7015 |
四川金沙江学院 |
7016 |
四川光华学院 |
8002 |
成都工业学院 |
8003 |
成都纺织专科学院 |
8005 |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8007 |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
8008 |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 |
8010 |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
0902/8012 |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
8015 |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
8016 |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 |
8017 |
阿坝师范学院 |
8018 |
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 |
8019 |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 |
8026 |
成都东软学院 |
9002 |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
9003 |
四川警察学院 |
9022 |
川北医学院 |
9023 |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9024 |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 |
9031 |
成都文理学院 |
9032 |
四川工商学院 |
9035 |
四川传媒学院 |
9036 |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9038 |
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 |
9039 |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 |
9040 |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 |
9041 |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 |
9046 |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
9047 |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
9048 |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 |
附件7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毕业生资格及材料审查责任书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我单位2019年下半年(19.2次)毕业申请共计 个专业 ________人。对所有申请毕业的考生,我们均对照省考委公布的相应专业考试计划和相关申请材料,对毕业申请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他们均具备毕业资格。若在今后的毕业证注册颁发过程中,出现因我单位审查不严造成的信息错误(姓名、性别、照片、身份证号等)引起的一系列问题,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关的责任。
审查单位:_____________
分管领导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员签字:_________
单位署章
年 月 日
附件8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考生毕业申请材料交接表
报送单位(署章):
毕业申请材料 |
专 科 人 |
合计 |
人 |
本 科 人 |
毕业证明申请材料 |
合 计 人 |
交件人及联系方式 |
|
接收人及联系方式 |
|
交接时间、方式 |
年 月 日 (面交 邮寄) |
材料退回情况 |
专科 人 本科 人 |
备 注 |
|
注:本表一式两份
附件9
四川省2019年下半年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人员抽调安排表
单 位 |
参加人数 |
单 位 |
参加人数 |
成都市教育考试院 |
2人 |
四川大学自考办 |
1人 |
绵阳市招考办 |
1人 |
西南交通大学自考办 |
1人 |
泸州市招考办 |
1人 |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自考办 |
1人 |
德阳市招考办 |
1人 |
电子科技大学自考办 |
1人 |
遂宁市招考办 |
1人 |
西华师范大学自考办 |
1人 |
南充市招考办 |
1人 |
西南科技大学自考办 |
1人 |
宜宾市招考办 |
1人 |
内江师范学院自考办 |
1人 |
达州市自考办 |
1人 |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自考办 |
1人 |
雅安市招考办 |
1人 |
成都工业学院自考办 |
1人 |
甘孜州招考办 |
1人 |
绵阳师范学院自考办 |
1人 |
资阳市教育考试院 |
1人 |
四川师范大学自考办 |
1人 |
成都大学自考办 |
1人 |
西南财经大学自考办 |
1人 |
***************** |
***** |
合计 |
25人 |
注:1.请各位工作人员于2019年12月17日上午9:30准时到省教育考试院13楼会议室报到,参加毕业申请材料审查工作培训会。
2.请以上单位选派认真负责、熟悉业务的同志参加本次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
3.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可选派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同志。
附件10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受理2019年下半年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的通告
四川省2019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将于近期开展,本次毕业申请依托新版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s://zk.sceea.cn,以下简称新系统),采取线上申请、线下审核的方式进行。为确保工作平稳顺利,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毕业线上申请:2019年11月25日-29日(停考专业申请毕业的考生于此时间段内将申请材料交准考证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详见附件1)
(一)前置学历审核线上申请:2019年11月11日-11月17日,咨询电话:028-84726583(申请期间开通);
(二)更改准考证号线上申请:2019年11月25日-29日,更改成功后即时生效;
二、规定要求
(一)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所有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的成绩合格并属同一准考证号,且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的考生,具有本次毕业申请资格。
(二)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具有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上可查实且信息无误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先通过前置学历审核。
(三)同一准考证号申请第二个专业毕业的考生,须先更改准考证号,更改成功后再申请毕业。
(四)停考专业申请毕业的考生,须先提交停考专业毕业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再申请毕业。
(五)考生提交毕业申请,需缴纳毕业生审定费30元/人(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其它业务办理无需缴纳费用。
(六)我省毕业申请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先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完成学信网注册后,再统一颁发毕业证书(教试中心函〔2014〕138号)。
三、材料提交
(一)毕业申请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详见附件3);
2.考生本人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交复印件一份,粘贴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上。
(二)停考专业毕业申请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毕业申请表》(详见附件4);
2.考生本人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交复印件一份,粘贴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毕业申请表》上。
四、申请流程
考生在新系统中提交毕业申请后(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先申请前置学历审核),2019年12月2日-12月6日到准考证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并缴费(毕业申请流程图详见附件2)。
未在线上申请或到未现场审核、缴费的考生,均视为未完成毕业申请。
通过毕业终审并且成功完成电子注册的毕业生,于2020年2月中旬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号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领取毕业证书和当面密封的毕业生学籍档案(含《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
五、特别注意
(一)考生提交毕业申请前须认真核对考籍个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照片),因个人信息不全、错误或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本次毕业审核不通过的,由考生自行负责。考生需到准考证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申请补全信息,或在更改考籍工作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更改正确后在下次毕业申请期间提交毕业申请。
(二)办理毕业证书期间,不受理更改考籍、课程免试等业务的申请。
(三)毕业证书一经学信网注册后,毕业生信息将不可更改。按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相关要求,考生因办证核对信息有误,造成毕业证书注册信息错误而影响其就业或造成其它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毕业证书和学籍档案只发放一次,遗失不再补发,请考生妥善保管。
另外,考生的毕业证书若遗失或损毁,可申请办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考生须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申请表》(详见附件5)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现场受理时间内交准考证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
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附件3、附件4、附件5。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9年10月25日印发